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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
作,象财政部、化工部、国家海洋局、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保护部等部门都颁发过相关法规和规章。例如:2006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规定了 “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罚。再如:2008年2月6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颁发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2008年5月13日环境保护部向各有关地区省环境保护(厅)局颁发了:《关于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为了做好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努力增强环境意识:一方面要清醒地认识到人类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往往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要把这种认识转变为自己的实际行动,以&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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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19 点击数:1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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